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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啤酒提名张灿华和黄恩德为监事候选人

发表于:2024-04-25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5日,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7 年 7月 27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王世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成员空缺情况,公司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灿华先生和黄恩德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若当选为公司监事,公司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张灿华先生

  男,1973 年 1 月出生,本科。2000 年 5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共青团广州市黄埔区会副;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共青团广州市黄埔区会;2006年 8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办事处主任;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6 月任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工委;2010 年 6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委。

  张灿华先生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派驻公司的专职监事,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恩德先生

  男,1959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1984 年 10 月至 1989 年 3 月任广州市木器家具工业公司团委;1989 年 4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广州市室内装饰配套公司经理办副主任;1992 年 10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广州市木器家具配材厂厂长;1993 年 10 月至2010 年 9 月任广州市经济会主任科员;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派驻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任副处级纪检监察员;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黄恩德先生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派驻公司的专职监事,其任职的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3.74%的股份。黄恩德先生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南沙珠啤增资并由南沙珠啤开设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向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简称"南沙珠啤")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同时还由南沙珠啤开设募集资金账户,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增资事宜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自有闲置资金变化情况,适当调增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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