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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白酒给碗筷消毒时出意外

发表于:2024-04-23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3日,村里有人办丧宴,南川区10岁小男孩阳佳跟父母去赴宴。同桌的几人在点燃白酒给碗筷消毒时,结果碗爆炸了,喷溅出的白酒将阳佳脸、颈部等处烧伤。事后,阳佳的父母将肇事者及丧宴的主人告上法院索赔。昨日,记者从南

村里有人办丧宴,南川区10岁小男孩阳佳跟父母去赴宴。同桌的几人在点燃白酒给碗筷消毒时,结果碗爆炸了,喷溅出的白酒将阳佳脸、颈部等处烧伤。事后,阳佳的父母将肇事者及丧宴的主人告上法院索赔。昨日,记者从南川区法院了解到,法院认定肇事者、丧宴的主人及阳佳自己均有责任,阳佳最后获赔5.3万元。

燃酒消毒碗筷出意外

去年7月的一天,在南川区福寿乡李祥妻子的丧宴上,突然传来一声惨叫,10岁男孩阳佳身上着火了,正在地上痛得打滚,周围的大人忙成一团,有的忙灭火,有的忙着找车,随后将阳佳送到了医院。

原来,事发前,阳佳和同村的程晓、王强、王远等人坐一桌。当时,程晓将桌上摆的白酒倒在碗里消毒,而王远则将碗里的白酒点燃,王强往碗里加白酒时,碗发生了爆炸,喷溅出来的白酒将阳佳烧伤了。

事后,经诊断,阳佳全身12%面积二度烧伤,住院了19天。

男孩伤残索赔6万余元

阳佳出院后,经南川鉴定所鉴定,他面部烧伤属七级伤残,颈部、胸部烧伤为十级伤残。

2011年12月底,在找人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阳佳的父母将王强、程晓、王远以及李祥告上法院,共索赔6万余元。

庭审中,王远辩称:"当时,我点燃时,说了句酒点燃了哟,喊他们小心点。"程晓则辩称,他当时并没有向碗里倒酒。而王强、李祥两人辩称,阳佳的受伤属于"意外",自己没过错,不应该担责。

自担两成责任获赔5.3万

几人各说各有理,该听谁的?法官审理后认为:阳佳受伤是多个原因造成的,其责任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中,程晓为了消毒吃饭用的碗筷,将白酒倒在碗里,是危险发生的起因,应当承担10%的责任。王远,用打火机点燃碗里的白酒,致使危险开始,虽然向他人打过招呼,但仍未能有效控制危险发生,因此,应承担20%的责任。

王强知道碗里的酒已燃烧,还往里面加酒,其行为是导致阳佳受伤的直接原因,因此,应承担40%的责任。而李祥作为丧事的主人,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没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致使阳佳受伤,应当承担10%的责任。

另外,阳佳的监护人疏于监管,致使阳佳在脱离监管后受伤,应承担20%的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阳佳索赔6万余元,其中自己承担20%,其余80%的费用即5.3万余元分别按照上述比例由4名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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