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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涉华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2019年11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Refillable Stainless Steel Keg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
  2019年11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Refillable Stainless Steel Keg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德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阻碍。根据美国国际贸易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将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颁布反倾销税令和反补贴税令,对进口自德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颁布反倾销税令。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10.10.0010、7310.00.0050、7310.29.0025和7310.29.0050项下产品。

  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紧急情况否定性裁定,因此将不对中国涉案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18年10月11日,应美国国内企业American Keg Company LLC于2018年9月2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德国和墨西哥的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11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同时对进口自德国和墨西哥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初裁。2019年4月1日,美国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反补贴初裁,2019年5月29日,美国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和墨西哥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反倾销初裁。2019年10月18日,美国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德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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