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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卖“便宜酒”被检方起诉!业评:低价买到的是“烦恼”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我自己买来喝了以后没有后遗症,还很便宜,就觉得有利可图。" 一名男子因销售假冒洋酒被抓获,面对执法人员竟然如此辩解。A、通过拼多多买假酒,放到朋友圈里卖!据了解,2020年10月份,姚某通过拼多多购

  "我自己买来喝了以后没有后遗症,还很便宜,就觉得有利可图。" 一名男子因销售假冒洋酒被抓获,面对执法人员竟然如此辩解。

  A、通过拼多多买假酒,放到朋友圈里卖!

  据了解,2020年10月份,姚某通过拼多多购买了一些洋酒,价格只有商场里正常售价的三分一不到,比KTV更是便宜得多。

  在姚某和朋友喝了几次之后,发现并没有引发任何的身体不适,便觉得这里面有利可图,再加上姚某此前一直在KTV附近做黑车生意,认识不少喜欢到KTV里消费的客人,就索性开始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卖这些洋酒。

  随后,姚某与拼多多平台上的卖家李某取得了联系,从其手中大量批发轩尼诗、芝华士、黑方、野格等品牌的洋酒,进货价格从40元到90元不等。

  姚某在拿到酒后"加价一倍"进行售卖,如市场价格四五百元左右一瓶的轩尼诗VSOP,姚某在朋友圈只卖180元/瓶,因为价格低、品类多,吸引了不少客户。

  即便姚某明知他所售卖的洋酒均为假货,却因利润丰厚、客户需求量大而难以割舍,并专门租了仓库存放假酒。

  2021年8月,上海市崇明区警方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姚某抓获归案,并且在姚某租赁的仓库里发现了各类假冒品牌洋酒九百多瓶。

  后经审查,崇明认定姚某销售假冒洋酒金额总计人民币12万余元,未销售产品价值总计人民币12万余元。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于是,以姚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姚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B、一分钱一分货,消费者切忌贪便宜!

  另需要大家注意到的是,通过个人朋友圈卖假酒的事件并不鲜见!

  通过梳理信息,不难发现,在朋友圈卖假酒的所谓"酒商",其大多都是伪装的,既不清楚所售酒水产品的合法来源,更没有线下店铺。

  此外,他们大多通过网上截图、店铺内偷拍等方式伪装自己的"酒商"身份,从而骗取信任。

  此外,又以"清仓甩卖""促销优惠"等理由,为自己低价售卖酒水产品找借口,从而避免引起购酒者的怀疑。

  对此,一位酒商表示,作为一种当下比较便捷、流行的交易方式,通过微信联系、下单、配送是完全可以的。

  但问题是,消费者在购酒过程中,一定要对不熟悉的交易方有了解,最起码要知道其店铺所在地、公司名称与其本人的真实姓名和电话。否则,一旦发生问题,人都找不到。

  当然,能选择自己认识、熟悉的酒商购酒是的。他们出售的酒水产品或许不便宜,但是,却可以保真。

  消费者切忌不要贪便宜,或者抱有自己可以买到"又真又便宜"的酒的侥幸心理。

  "一分钱一分货"才是硬道理,以低于市场价格买到的酒,十有八九会带来"烦恼",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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