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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V建议重头定义散装葡萄酒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随着散装葡萄酒全球出口量继续激增,国际非组织-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目前提出建议,重新定义散装葡萄酒。此举旨在获得更多国内市场和海外贸易的可靠统计资料。OIV决定修改第2204.29号条例副标

随着散装葡萄酒全球出口量继续激增,国际非组织-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目前提出建议,重新定义散装葡萄酒。此举旨在获得更多国内市场和海外贸易的可靠统计资料。OIV决定修改第2204.29号条例副标题,该条例先前曾规定盛装在2升以上容器中的酒即为散装酒。

2011年,世界散装葡萄酒市场预计达到3800万百升,占交易总量的38%。据OIV总监Federico Castellucci称,这已经大大提高了区分实际散装出口的葡萄酒与盒中袋等集装箱形式出售给消费者的葡萄酒之间的需求。世界海关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WCO)在总部布鲁塞尔举行的第44次调和关税制度审查会(44th Harmonized System Review Sub-Committee)期间,IOV 总裁Federico Castellucci 及负责人Barbara Iasiello就曾提出修正方案:"为方便统计分析,数据采集要加上更清晰透明的东西"。

OIV计划修改调和关税制度(Harmonized System)第2204.29号条例的副标题。首先,把2204.29号条例副标题中提到的容器容量,由原来的2升增加为10升。因此将有两个副标题:一个是针对2-5升装的葡萄酒,另一个是对5-10升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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