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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工商局查处一起侵权白酒案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近日,潢川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举报电话,称当事人孔某刚刚购进一批假冒"丰谷"牌白酒存放在潢川县机场十三区孔某的存酒仓库内。接到举报后,经检队迅速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点。对涉嫌侵权的"五粮液"、"茅台"、

近日,潢川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举报电话,称当事人孔某刚刚购进一批假冒"丰谷"牌白酒存放在潢川县机场十三区孔某的存酒仓库内。接到举报后,经检队迅速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点。对涉嫌侵权的"五粮液"、"茅台"、"剑南春"、"长城"、"张裕"等品牌商品采取强制扣留的措施。

经鉴定,孔某其用于销售的281件清朝特酿"丰谷"白酒、12瓶精装纯酿"丰谷"白酒、1瓶"贵州茅台"白酒、7瓶"五粮液"(1618)白酒、11瓶"剑南春"白酒、78瓶"长城"葡萄酒均为侵权白酒。

目前,此案已处理终结。潢川县工商局通过对大案要案的办理,树立了工商执法形象,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白酒市场的安全,让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文章来源于中国产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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