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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小酒类企业隐患凸显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内蒙古素有酒的故乡、歌的海洋之称,酒的消费在内蒙古人民的日常消费中占了很大比例。记者从内蒙古质监局了解到,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28家,其中白酒355家,占全国总数的10.4%;葡

内蒙古素有酒的故乡、歌的海洋之称,酒的消费在内蒙古人民的日常消费中占了很大比例。记者从内蒙古质监局了解到,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取得酒类生产许可证的企业428家,其中白酒355家,占全国总数的10.4%;葡萄酒及果酒10家,啤酒15家,黄酒5家,其他酒39家。在内蒙古的农村及边远地区白酒消费群体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一些地区1.5~2.5元一袋的散酒居然有相当多的消费者,这就使得酒类的质量安全隐患凸显出来。

不具备生产固态法白酒的能力和条件,却申领了固态法白酒的生产许可证;用酒精、香精、色素成奶酒现象时有发生;白酒里加冬虫夏草浸泡液,酒中滥用糖精钠、安赛蜜等甜味剂等,这些国家明令禁止的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竟然堂而皇之地存在。

全区428家酒类生产企业中除河套王、宁城老窖、蒙古王等知名品牌外,多为中小型企业,规模小,产量低,季节性强,停产、半停产的占很大比例。一些企业资金短缺、生产条件落后、卫生条件差、检测手段不齐全,不能严格执行标准,不能对生产环节加以严格控制等因素,严重影响了白酒产业的发展,存在的安全隐患亟待解决。

今年以来,内蒙古质监局借鉴乳品企业监管经验,逐步开展对酒类生产企业的治理整顿。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未建立和落实原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记录和台账制度;生产过程记录不全,缺少关键控制点记录、投料记录、过程检验记录;不做出厂检验,不做留样记录和样品留存,企业购进原料的数量和产品产出的数量不成比例等违规行为。

对于严重不合格企业要关停甚至吊销许可证,对有失信记录的不守规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该局要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清剿无证生产的酒类产品和非法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以净化酒类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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