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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坊啤酒》团体标准:小微型啤酒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头一步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标准化作为推动制造业规范化发展的"助推器",历来为许多国家所关注。2015年2月11日,在常务会议上强调:必须深化改革,优化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管理,着力改变目前一些方面存在的标准管理"软"、标准体系"
  标准化作为推动制造业规范化发展的"助推器",历来为许多国家所关注。2015年2月11日,在常务会议上强调:必须深化改革,优化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管理,着力改变目前一些方面存在的标准管理"软"、标准体系"乱"和标准水平"低"的状况,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会议确定了四项改革措施,其中第三项就是"鼓励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团体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2016 年4 月25 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了GB/T 20004.1《团体标准化第1 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国家标准。该标准进一步落实了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简称"方案")的要求,引导社会团体遵循一定规则来开展标准化工作,为其提供开展标准化活动的一般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

  为了落实方案要求,做好团体标准工作,中国酒业协会起草了《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4月17日正式发布。根据"管理办法",协会自5月18日正式启动了《工坊啤酒》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征集工作,并于7月19日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工坊啤酒》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的启动会议。9月11日,经研究决定正式成立起草工作组。《工坊啤酒》团体标准的制定,作为小微型啤酒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步,将对行业快速健康发展起到积的促进作用。

  一、何为团体标准

  我国现行标准化体系和管理体制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标准层级分类审批权限分为: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除企业标准外均由部门组织制定、批准发布,而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企业所制定的企业标准,也仅仅是为在企业内部使用而制定的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一方面,主导制定的标准制定周期长,不能针对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做出反应,导致标准供给不足;另一方面,随着产品和技术生命周期的缩短,为了尽快制定出反映市场需求的标准,行业相关协会、企业或研究机构自愿结盟,共同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由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被称为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支撑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作用,成为现有标准体系的有益补充。

  二、国内外团体标准的现状

  1、国外现状

  在国外,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已有100余年的发展历史。一些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技术团体,如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德国工程师协会(VDI)、挪威船级社(DNV)等制定的标准有着较高的技术性,这类团体制定的许多标准被上升为国家标准,有些标准则被公认为国际先进标准,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采用。在啤酒行业,美国酿酒商协会(Brewers Association)对工坊啤酒的规范是小型的年产量在600万桶(70.2万吨)以下、立的、非微型酿造者或公司机构占股不能超过25%。

  2、国内现状

  我国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批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联盟,为了加强行业自律和产业链整合,其制定的行业规则、技术文件在联盟内共同执行,即成为联盟标准。如近30家企业组成的中关村联盟创新基地制定的TD产业联盟主导的TD-LTE(4G)联盟标准。该标准已有26个国家开通42张TD-LTE商用网,范围覆盖欧美亚,基于知识产权合作关村团体标准成为国际电信联盟批准的标准之一,得到国内外通信界的一致认可。如今,国内已经有许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顺应行业发展需求,借鉴发达国家团体标准管理模式,制定了一批团体标准。据统计,截止今年3月底,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的社会团体422家,总计发布712项团体标准。在啤酒行业,已启动《纯生啤酒》、《工坊啤酒》两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后者是小微型啤酒酿造行业首个管理型标准,目前已成立起草组,预计年底或2018年初完成审定并发布。

  三、发展团体标准的意义

  1、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

  现行的标龄长、标准不齐全等顽症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因此,大力发展团体标准不助于改进标准管理体制的弊端.也是转变职能、构建服务型的有效途径。主管部门由原来直接制定标准,转换到管理规则、提供服务上来,把可由市场机制产生的标准交由市场决定,既可避免制定出的标准与市场需求脱节,又可加快标准制定速度,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主管部门可把更多精力放在安全、健康和保护环境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基础性标准上,促进服务型的构建。

  2、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内生需求

  团体标准制定的主体是在行业、专业领域内有影响力并具备相应标准化专业能力的协会、产业联盟等社团团体。拥有核心技术的联盟体,通过制定团体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优化产业链、扶优治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团体标准虽然体量小,但产业影响大、标准制定灵活、内部协调相对容易、与自主核心技术结合紧密,能有效地整合各企业的资源和研发力量,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和走向市场的步伐。企业有了团体标准支撑的底气,可明显提高其市场竞争的信心,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勇于做大做强,促使产品优化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

  四、团体标准能否代替其他标准

  长期的计划经济,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即使有了GB/T 20004系列标准,鉴于中国团体的性质与国外团体的性质具有一定差异,团体标准可能依然难以脱离色彩。因此,团体标准能否代替其他标准就可能成为一个问题。

  国家标准是中国高等级的标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都只有转化成(包括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国家标准后,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团体标准虽然不可能代替国家标准,但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上升为国家标准。事实上,相当多的国家标准都是由团体标准上升而来的,甚至有些团体标准还从推荐性标准上升为了强制性国家标准。

  团体标准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代替或弥补或补充相关的行业标准。事实上,如今的行业标准虽然名义上是由部门制定和发布的,但负责起草编写的还是相关的团体,例如协会、联合会等。随着机构的精简和职能的转化,部门制定标准的职能将逐渐弱化,行业标准也将随之简化或弱化,需要团体标准来进行补充和完善。

  五、工坊啤酒现状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坊啤酒"对很多从事小微型啤酒酿造者而言,是一个新名词,甚至有些人是不接受的,他们可能更愿意用"精酿啤酒"来称呼。,产品名称其实是对行业的定性,命名时需要仔细斟酌,不能凭个人喜恶,率性而为。就英文名称"Craft Beer"来看,其中文释义是比较精准的。所以,产品名称的定性首先应该是中性词汇,其次是体现行业特点。基于此原因,"工坊啤酒"就应运而生了。

  自2008年起,受欧美小微型酿造啤酒风潮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影响,工坊啤酒在我国兴起,自酿酒吧以及小微型啤酒厂逐步从一线城市及发达地区向二三线城市蔓延扩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小微型啤酒生产单位、自酿酒吧以及含有自酿啤酒销售的餐饮单位已达到1000家以上。

  我国工坊啤酒主要以"餐饮与自酿酒吧即饮"和"委托加工的预包装"两种产品形式存在。即饮渠道即所谓的"前店后厂模式",以申请餐饮许可在店内用500~2000L的设备生产鲜啤酒在店内售卖的形式为主,辐射范围为所在城市或周边社区;另一部分则以委托有生产许可证(SC)的啤酒厂代加工生产预包装产品的形式在便利店、电商、酒吧等渠道流通,产品辐射范围较广。目前国内工坊啤酒占据了啤酒总产销约1%的市场份额,预计未来三至五年,其市场份额将成长至约3%,生产单位超过3000家。参考2016年美国工坊啤酒的市场份额已达22%,生产厂家达到了5300家,预计我国工坊啤酒未来的发展将更具潜力。挑战往往与机遇并存,工坊啤酒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1、法律法规缺失问题

  由于小微型啤酒行业属于新生行业,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小型啤酒企业相应的合法地位。国家相关产品规范和法律标准,也是主要集中在工业型的大型啤酒厂,对于小微型啤酒企业的管理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2、生产能力限制问题

  比较典型的是灌装线的能力限制问题,根据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指导意见,目前我国啤酒灌装能力小于18000瓶/小时,属于限制类;小于12000瓶/小时,属于淘汰类。对于很多小微型啤酒厂生产特色化工坊啤酒来说这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还有SC关于"人、机、料、法、环、测"的审查细则,以及关于啤酒产品的GB/T 4927《啤酒》标准国家等,这些标准主要还是针对工业型的大型啤酒厂,对于小微型啤酒厂来说,目前还没有符合实际情况的标准。如果拿规模化啤酒厂的标准要求小微型啤酒厂,确实不符合产业实际情况需求。

  3、人才队伍问题

  任何一项新鲜事物的发展必需伴随人才队伍的成长,酿造工坊啤酒需要专业的酿酒师来操控酿造设备,负责生产和品质的把控。但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人才还比较欠缺。酿造过程中,往往因为酿酒师对关键工艺控制不佳、缺乏专业的发酵理论知识等原因,导致部分工坊啤酒存在质量问题。比如高级醇以及乙醛含量高,输酒管、发酵罐、清酒罐、包装容器某一环节出现的卫生问题等,都会对产品造成不良影响。工坊啤酒对不是简单的把啤酒酿出来就可以销售,它需要有精细化的工艺控制,丰富的理论知识,以及酿酒师的思维想法和对细节的控制,才能酿制出安全、合格的产品。目前国内已经有相关组织开始培训酿造小微型啤酒的酿酒师,未来该行业的人才缺口问题,可能会有缓解。

  4、原料和工艺控制问题

  工坊啤酒一般采用全麦芽酿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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