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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集团荣获"四川省白酒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发表于:2024-05-19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19日,2012年3月15日,由四川省工商局、省消委会举办的"四川省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上,泸州市泸州老窖集团被省工商局、省消委会联合认定为"四川省白酒业消费教育示

2012年3月15日,由四川省工商局、省消委会举办的"四川省纪念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上,泸州市泸州老窖集团被省工商局、省消委会联合认定为"四川省白酒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16日,在 "2012泸州市3·15主题晚会"上,省工商局副、省消委会常务副会长张大中授牌给泸州老窖集团。

在15日的座谈会上,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同时被认定为"四川省白酒业消费教育示范企业"。

据了解,我省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的目的主要在于推动消费教育,普及消费知识,增强消费信心和增进企业与消费者的相互了解。"示范基地"将使消费者能够亲眼见证企业生产(服务)的全过程,增强消费者对企业、对品牌、对产品的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同时,增进企业对消费者的了解,促使企业主动加快技术创新、满足消费需求,推动行业示范效应的形成,促进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2011年,已有4家企业被省消委会认定为"四川省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今年,通过企业申报,我市消委会的推荐,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审查,在征求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对创建企业及产品的意见及评价,并认真审核后,又在全省创建了两家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企业)。

据了解,多年来,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坚持树立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的服务理念,努力营造自愿、平等、公平的消费环境,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努力提高、维持产品质量,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维权措施。企业高度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建立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机制,设有专职的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人员,建立了"400-888-1573"售后热线,以解决消费者的各种疑难问题。同时,针对制售假仿冒泸州老窖酒的问题,专门成立了 "泸州市打击假仿冒名优酒工作办公室"、"泸州市中国酒谷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由市局、市工商局及公司派驻人员组成,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及时地打击、处理假仿冒产品,以名酒质量。在全集团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产品质量提升,售后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受到消费者广泛好评。

此次认定,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泸州老窖企业、品牌、产品的信心,促使泸州老窖更加努力满足大家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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