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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表示部分葡萄酒等产品不合格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连续通报了11类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涉及小麦粉、豆制品、食用盐、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和肉制品等。其中,白酒产品本次共抽查了20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7月13日生产的五谷村白酒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连续通报了11类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涉及小麦粉、豆制品、食用盐、乳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和肉制品等。

其中,白酒产品本次共抽查了20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7月13日生产的五谷村白酒(50%vol 500ml)、5月15日生产的谭家村苞谷酒(45%vol 1600ml)、6月18日生产的寨子坊酒(38%vol 1750ml)等1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酒精度、总酸、总酯、乙酸乙酯、固形物项目。

关于葡萄酒,本次共抽查了16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6月18日生产的金色巴黎西子干红葡萄酒(12%vol 750ml)、10月8日生产的上谷优选级赤霞珠干红葡萄酒(12.5%vol 750ml)、9月13日生产的岳城经典岳城干红葡萄酒(12%vol 750ml)等1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山梨酸、酒精度、干浸出物项目。

有关肉制品,本次共抽查了250种产品,抽查发现今年9月27日生产的京状元乡巴佬香肠(60g/根)、9月21日生产的迎宾熏猪头片(200g/袋)、9月14日生产的九鑫午餐肉香肠(计量销售)等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丁胺醇、亚硝酸盐、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苯甲酸、酸价项目。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份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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