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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 节假日期间当防假冒伪劣白酒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年关临近,白酒市场再度迎来了消费旺季。记者近日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由于各种名牌白酒价格不断上涨、货源紧张,巨大的消费需求火了春节白酒消费市场的同时,假冒伪劣的高仿酒也沉渣泛起,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手法制售

年关临近,白酒市场再度迎来了消费旺季。记者近日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由于各种名牌白酒价格不断上涨、货源紧张,巨大的消费需求火了春节白酒消费市场的同时,假冒伪劣的高仿酒也沉渣泛起,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手法制售假冒名牌白酒牟利,需引起消费者的警惕。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工商局查获假冒剑南春、五粮液、种子酒、醉三秋、洋河蓝色经典等假冒白酒6148件零4330瓶,立案228件,案值84万余元。市工商局分析,从查处的案件来看,酒类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类。类是全仿冒,就是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和知名品牌完全一样,普通消费者很难辨认。今年,工商部门查获的有假茅台、假五粮液、假剑南春、假和泰酒等。

第二类是外观仿冒,具体可分为重要字迹突出法、整体色调相似法、字体变形法等,从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这一类案件占白酒市场不正当竞争案件的90%以上。这类案件中较多出现的是字体变形法,如"种于酒"冒充"种子酒","创南春"仿冒"剑南春","钟宁纯粮"冒充"种子纯粮"等,消费者稍不注意即买回了"高仿酒"。

第三类是混淆视听法,利用不同法律相冲突混淆视听,主要是利用专利或者企业名称对抗《商标法》。目前这类案件不仅仅出现在白酒行业,在其他行业也较为突出,并逐渐被一些不法商人所利用,如某啤酒以XX集团为名,其中突出XX名称同著名美国啤酒相同,以达到傍名牌的目的。因为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装潢使用,并未禁止将与他们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据了解,市工商局近期已开展"两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并将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的烟酒产品列为重点。工商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到大型商场、大超市和正规专营店,避免在路边小店购买高档酒类产品;购买时应要求经营者出具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正式发票,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日后维权;发现销售假冒、仿冒白酒的情况应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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